在5月13日召开的全市物业管理工作会议上,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在今后一段时间,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重点是抓好“加大行业监管力度,依法规范管理行为”等方面的工作,其中在规范物业管理招投标行为上,要打破“谁开发、谁管理”的经营模式。
据了解,在规范物业管理招投标行为上,首先,将从新建住宅小区入手,打破“谁开发、谁管理”的经营模式,实现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分业经营。新建住宅小区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应当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管理。5万平方米以下的,经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其次,对招标方式、投标单位资格、开标、评标、确定中标人等实行全程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第三,建立物业管理招投标专家库,评标委员会中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专家成员组成。第四,发现有骗标、串标、恶意压低价格、不切实际承诺等恶意竞争的,将通过协会网站公布,同时给予限期投标条件的处罚。第五,鼓励优秀企业参与竞争,使物业管理项目自然流向社会信誉好、服务质量优、诚实守信的企业,逐步实现物业管理资源的优化配置。